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

发表时间:2025-09-13 15:23

  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,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,拟公开选择征收评估机构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  一、评估对象

  被征收户的物品残值。

  二、报名条件及要求

  1.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
  2.具有资产评估资质。

  3.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,委托他人报名应提供受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。

  4.现场报名时请提交公司简介、营业执照、相关资质证书和主要业绩材料。

  符合上述资质与条件要求的单位,报名时请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三、选定方式

  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,如协商未果,将采取现场公开投票或者摇号、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
  四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
  时间:2025年9月12日-2025年9月16日

  地点:云水路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(707室)

  电话:0435-6895665

  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

  2025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