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发表时间:2025-09-13 15:23 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,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,拟公开选择征收评估机构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评估对象 被征收户的物品残值。 二、报名条件及要求 1.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。 2.具有资产评估资质。 3.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,委托他人报名应提供受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。 4.现场报名时请提交公司简介、营业执照、相关资质证书和主要业绩材料。 符合上述资质与条件要求的单位,报名时请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 三、选定方式 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,如协商未果,将采取现场公开投票或者摇号、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 四、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:2025年9月12日-2025年9月16日 地点:云水路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(707室) 电话:0435-6895665 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5年9月12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