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《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》

发表时间:2025-08-30 08:32

  集发改价联字〔2025〕15号

市直各有关部门:

  为加强涉企收费监管,降低企业经营成本,优化营商环境,现将吉林省发改委、吉林省工信厅、吉林省财政厅、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》(吉发改收费联〔2025〕354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,结合实际,细化工作措施,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要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,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,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,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,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,规范相关领域收费,健全规章制度。

  附件:省发改委、省工信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市场监管厅《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》(吉发改收费联〔2025〕354号)

  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

  2025年8月27日